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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相关部门负责人 知道点传统文化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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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一】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和灿烂文化正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教育系统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十八大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做出了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自去年六月以来,教育部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中宣部、文化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问: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弘扬,中央和各级政府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99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2006年,中央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

  教育部多次下发相关文件。2004年,与中宣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2010年,下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2013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等。

  此外,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目标;山东出台《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编写《传统文化》教材,在全省中小学投入使用;江苏在全省小学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比赛,让学生通过诵读经典感受传统文化教育魅力。这些探索都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还不尽令人满意,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单纯地让学生记忆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相对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和宣讲。这是当前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二是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很多地方和学校对传统文化的教育理念认识不到位,对教育内容缺少系统规划,对教学环节缺乏整体设计。往往是众多课程各自为战,课内课外无法衔接,导致课程门类孤立化、教育内容碎片化、教学设计随意化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三是教育教学中的技术性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从事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育教学的感染力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课程体系和教材编写相对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四是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合力有待形成。目前,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主体还是教师、场所还局限在校园、手段还主要依赖于课本,还没有完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支撑的良好态势。

  

3.问: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如何提炼适用于教育教学的核心内容,是文件起草的重点,也是难点。对此,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坚持将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避免复杂深奥的学理之争。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以国家的衰落为最大的耻辱,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二是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

  

4.问: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文件的这一部分需要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各学段“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起草小组力求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使之相互衔接、层层深入,螺旋上升,形成一体。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在各学段的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为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5.问:教育系统在落实《指导纲要》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答:教育部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标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在职业院校教育中,将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制定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相关专业校本特色教材。

  要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推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特色学校和基地,完成“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动员组织传统文化名家、一线教师共同研究如何改进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教学,加强传统文化研究机构的建设,以便更好的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指导。

  

6.问:除教育系统外,社会其他领域还将有哪些举措?

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既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又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具体来讲,学校应充分依托校内文化资源和主题活动,发挥独特的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有关部门应发挥其职责功能,促进传统文化的教育。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着力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积极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实践活动,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此外,还要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


 

【访谈二】


 

【编者按】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不可或缺的思想来源。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始终着力的重要内容。日前,教育部社科司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为推动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出了新的部署。社科司负责人就此接受本版专访,解读此项举措的意义与构想——

 

记者: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下文简称《纲要》)的出台,在教育界、哲学社会科学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举措不仅被视为增强学生人文素养的必要环节,更被许多学者提升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来解读。您怎样看待其意义?

  社科司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思想,从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战略要求。与此同时,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在宣传阐释中国特色时,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四个讲清楚”,鲜明地指出了中华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说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植根之基,实现中国梦、解答前进中面临的“中国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指导,也必须借鉴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成分。

  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任何一种现代文明,都必须从传统中吸取营养才能获得长足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软实力,为中华民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为其提供重要的思想来源。只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才能造就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文化力量。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行动指南,离不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构成要素,正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大地上的互补共生,才最终形成了富有活力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也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时俱进、长葆活力。

  青少年是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他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功用同样不可忽视。《纲要》中对此有何体现与要求?

  社科司负责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它孕育于生动的社会实践中,扎根在中华文化的沃土里。它是高度凝练的,又是生动发展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的那样: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的、历史的联系。一方面,中华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根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形成和完善,是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自然的、历史的延续和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本价值相对接,充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同的民族精神。离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这在《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等方面均有体现。比如,《纲要》指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三个层面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二是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三是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这三个层面,分别体现了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对接。比如,“家国情怀”是对国家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体现,是出于对国家价值发自内心的认可而生成的一种对国家的特殊认知和情感归属。从国家层面上看,家国情怀是国家凝聚力形成与维持的重要动力源;从个人层面上看,只有建立了家国情怀,才会感受到自己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幸福和力量,才能将中国梦当作共同的愿景和追求去努力奋斗。

 

记者: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与此前举措相比,有什么深化、发展与创新?

  社科司负责人:《纲要》在起草中充分吸收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本着“突出针对性、强调系统性、力求操作性、体现继承性”的原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深化:

  首先,根据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突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和源泉作用。其次,突出整体设计,将爱国主义精神这一主线贯穿始终,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教学手段进行总体设计,使之相互衔接、循序渐进、形成一体。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家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和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传统文化教育的合力。再次,突出指导性,为今后课标修订和教材修改提供指导,给学校和教师留有选择和发挥的空间。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纲要》提出了一些重点举措: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形成教育合力;提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记者:对于高校而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主渠道。这方面现状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社科司负责人:高校思政理论课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发挥高校思政课主渠道作用,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是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我们在思政课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3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组织对四门思政课教材进行修订,其中,大幅度增加了传统文化的内容。比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第二章与第四章内容中,补充丰富了“弘扬中国精神”和“注重道德实践”等内容。同时,组织编写了《中华传统美德大学生读本》作为“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参考资料。今后,我们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并在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中专门增加中国传统文化培训内容。

深入推进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是时代赋予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一方面,我们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刻认识并发挥我们的独特文化优势,激活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基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切实继承者;另一方面,要将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代中国实际,深入开展“实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典籍整理挖掘”等专项研究,以海纳百川的气魄汲取各种文明养分为我所用,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水平研究者;同时,还应以自觉自信的态度深入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在世界上主动发出中国学术的声音,为弘扬中华文化作出积极贡献,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传播者。

《光明日报》2014年04月28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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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教育部网站、光明日报
公号主编:刘贯之
责任编辑: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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